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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25年省属普通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材料的通知》、《贵州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黔财教〔2009〕114号)、《贵州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黔财教〔2024〕169号)和《Pinnacle体育全站地址办公室关于报送2025年省属普通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材料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做好2025年省属普通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下简称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报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申请组织工作

(一)积极做好宣传政策

认真开展政策宣传工作,使基层就业学生及时知晓政策的条件、标准、办理程序。

(二)正确理解政策标准

认真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工作。

1.认真审核毕业生在校期间实际交纳的学费(享受了减免学费的应据实扣除)。今年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继续执行以下标准: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已享受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和退役士兵教育资助的毕业生,不再享受本资助政策;在校期间已部分免除学费的学生,应扣除已免学费。

2.准确核实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范围。基层单位是指:我省县以下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村(居委会、社区),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等,以及工作场地地处我省县以下的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化工、石油、核工业等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

各市(州)、县(市、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和各县城关镇不属于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范围(见附件1)。贵阳市六城区(南明区、云岩区、乌当区、白云区、花溪区、观山湖区)和遵义市两城区(汇川区、红花岗区),以及贵安新区和县级开发区、风景名胜区、经济开发区、新区、园区等,大学城、职教城等属县级及以上直管单位,艰苦行业非一线工作岗位,不属于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范围。

3.把握时间节点要求。我省普通高校毕业生申报学费补偿 贷款代偿服务期满3年的时间界定为当年的9月30日以前。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到省内基层单位就业服务,超过毕业生就业过渡期2年及以上的,不属于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范围。

(三)认真组织审核程序

严格把关,做好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材料审核工作。申请人需提供:

1.贵州省省属普通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附件2);表上学费栏若是不清楚,请自行在官网查询计财处电话咨询。

2.贵州省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考核表(附件5);

3.基层服务单位分年度考核表复印件(连续3年及以上),需加盖考核单位公章确认并由其注明与原件相符;

4.单位聘任合同书及招考录用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人事部门公章确认并由其注明与原件相符;

5.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及中国农业银行卡(必须是中国农业银行一类储蓄卡)复印件(该两个证卡需复印在同一纸上,一份), 并在空白处注明学院、专业、年级、姓名、联系电话;如卡号显示不清,请在空白处誊抄一遍。

6.贷款结清凭证(凡是已办理贷款的学生均需提供);

7.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8.2025年省属高校毕业生下基层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材料真实承诺书(附件6,一式一份,请本人签字、捺印确认)。

二、材料报送时间

2025年4月11日前

三、报送方式

(一)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本通知中的附件表格填报,除提交以上1-8项纸质材料外,还需填《贵州省省属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生申请明细表》(2025年度)(附件4),填好后发指定邮箱,邮件命名格式为:XXX-年级-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二)报送方式:申请材料的纸质材料可用EMS寄送给指定收件人。(快递寄出的同学,请自行联系收件人确认是否收到,以防遗漏)

本通知中材料寄送只针对平博pinnacle官网毕业的学生,请各位申报人认真阅读文件,理解政策要点,如有问题请工作时间咨询电话:0851-88628372。

2025年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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